今天上午,我市召開《舟山市支持現代航運和海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實施細則暨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介紹了近期剛剛出臺的《細則》的相關情況。
新聞發布會現場
《細則》主要明確了哪些內容?對我市現代航運和海事服務業帶來哪些利好?
一、總則
?由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我市現代航運服務業和自貿區國際海事服務產業高質量發展。
?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牽頭負責政策組織實施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管理、監督預算執行等工作,各縣區、功能區財政部門負責資金撥付。
二、支持龍頭、特色航運企業發展
?每年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牽頭組織評選龍頭企業和專精特企業,由縣區政府或功能區管委會負責推薦。
?獲評龍頭企業和專精特企業的當年度一次性分別給予不超過200萬和50萬的獎勵。
三、支持江海聯運船隊建設
?對江海直達船舶給予船舶造價5%-10%的一次性獎勵,單船獎勵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新建船舶必須符合《特定航線江海直達船舶建造規范》。江海直達準班輪化運輸每條航線每年獎勵不超過400萬元。
?新建或新購大型貨船、集裝箱船、油船、化學品船、液化氣體船,分別給予不同標準的獎勵,每艘船舶的獎勵總額不超過300萬元,必須為企業自有運力并經營。
四、保障國家大宗商品戰略物資運輸
對承運我市港口大宗商品超過200萬噸以上的航運聯盟或物流平臺,每年給予0.1元/噸及以上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五、支持國際海事服務產業發展
?對在我市從事錨地國際航行船舶供應服務的“舟山船型”供油船舶和多功能海事服務船舶,分別給予船舶造價的5%和10%的一次性獎勵,每艘船舶的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和100萬元。
?對我市船舶供應企業,開展錨地和非錨地除船用燃料油和LNG以外的物料補給業務,分別給予4%和1%的增量獎勵,每家企業年度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六、支持綠色數字航運發展
對綠色數字航運單個項目不超過建設投資額30%的獎勵,獎勵額不超過300萬元。
七、營造優良航運業營商環境
對我市航運企業新增船舶、應用綠色數字項目等市內貸款余額發生的利息,每年給予50%補貼。貼息或有關獎勵政策只可擇一享受,不能更改。
八、資金管理
每家申報單位除新建、新購船舶以外的獎補資金累計總額原則上不得超過累計地方綜合貢獻,可分兩次兌現。
九、明確取消獎補資格的情形
?近三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或亡人(失蹤)安全責任事故并負對等及以上責任的。
?近一年內發生一般事故2起及以上并負對等及以上責任的,或被列入市級及以上安全重點監管名單或誠信管理“黑名單”的,或拒不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等綠色發展任務的。
?存在其它違法違規情況造成社會嚴重不良影響的。
近年來我市海事服務產業發展迅速,請問對比新加坡等國際先進,我市海事服務產業還存在哪些短板?這次政策的出臺對海事服務產業有什么意義?
海事服務產業是提升港口航運服務能級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市現代海洋城市建設九大產業鏈之一。2017年以來,我市依托得天獨厚的區位和資源優勢,聚焦船舶、船東、船員,不斷壯大海事服務產業,已基本形成具有舟山辨識度的海事服務產業體系。
這次航運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和實施細則的出臺,將針對我們存在的不足對海事服務專業船隊建設、國際航行船舶供應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等進行補貼,有助于夯實產業基礎,提升產業集聚度和服務效能。比如說實施細則第五章第一節對供油和多功能海事服務專業船舶進行補貼,鼓勵企業新造“舟山船型”,以更好地適應舟山氣象、風浪條件,提高駁船作業安全。第三節對錨地氣象等基礎設施補助,有助于完善錨地基礎配套,提升錨地供應效率。再如第二節實施物料供應補貼政策,有利于培育錨地供應市場,做大國際航行船舶供應規模。